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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二中学新初中教学楼讲台黑板采购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4】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为了满足新初中教学楼后续日常教学需求,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购买教室讲台黑板等设备。根据莆财购[2016]2号、莆教[2015]31号等文件规定,拟对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莆田第二中学新初中教学楼讲台黑板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见附件一。

 (三)交货期:15日历天。(除经招标方同意并经签证外,每延误一天,中标方需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四)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供应商、制造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已登记报名并上交了相关文件材料。

三、招标流程

(一)本次招投标分为报名、开标两个环节进行:

1.报名环节:

 (1)报送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不是法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评标,或没有中标的,退回保证金。中标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承诺函请根据附件二的要求进行报价,在开标时送过来,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000元(拾肆万伍仟元整,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所述第五条。

 (2)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2021531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17时,送达莆田第二中学总务处陈毅飞收(联系电话:18505002231、05942863199)。

2.开标环节:

本次招标将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开标、验标、评标,确定中标者。

 (1)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2161日上午9时在莆田第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报送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派人到现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可以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参加。开标时间一到,当场拆封,并记录下所有投标单位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投标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验标环节:

所有投标公司需认真填写投标价格,为防止有恶意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出现,在评标之前增加验标环节。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各投标公司的报价先行审核,如发现有明显不合市场规律的报价方式,经学校采购小组讨论并认定为恶性竞标,做以下处理: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公司不足三家,允许当场修改成合理投标价后参与竞标;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公司已有三家,则立即取消该投标公司的投标资格。

 (3)中标方法:

①价格最低,并能完全响应招标方案要求的投标单位被确认为中标方,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方将在招标方的校园网(www.ptez.com.cn)、公告栏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人;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③《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签订合同

①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在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序并交付使用;

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四、投标费用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3.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

  4.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5.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6.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1)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

2)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单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等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二)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已中标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三)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五)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六)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七)中标后私自转包给他人的;

(八)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校方要求因此给校方造成损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七、服务要求

(一)安装调试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人盖章确认;响应人提供的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应符合或优于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二)培训要求。中标人应结合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免费对采购人派出的操作、维保人员进行设备基本知识、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的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完全掌握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维修人员能进行常规维护、检修与保养,并提供课程教学辅助材料,确保课程顺利开展。

(三)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合同有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专用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内。

(五)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报价总价中。

(六)响应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中标供应商应对此次采购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产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所有软件产品免费升级、维护保修。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八)质量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要求中标人及时派员到场为货物进行免费的质量检查,提供24小时免费上门服务。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1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九)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中标人仍有责任在必要时对货物进行维护和修理,如有故障,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并提供优质服务;

(十)如遇中标供应商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中标供应商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十一)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十二)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将可能造成投标被拒绝。

八、验收条件

(一)中标人履约后,根据需要向用户提交《履约情况记录》并要求验收;

(二)用户单位根据招标人出具的《中标通知书》进行货物品牌、技术配置、使用功能、数量等方面的验收;

(三)设备安装、调试约定:普通货物安装完毕并提交全部的相关证明后进行验收。特殊货物须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时限;

(四)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承担货物质量责任。验收时必须通知中标人代表到场。若货物技术性能或专业程度较高,可委托相关部门、邀请未中标单位一同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五)原厂服务证明或其他同类要求:若有要求提供原厂服务的,采购人需要且依法、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在供货时或验收前,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原厂证明、随机保修证明、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到相关厂家网站验证或提供相关的验证方法等)证实投标的服务是符合招标要求。

(六)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合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货物正式移交采购人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须对货物进行整改或重新加工制作。中标人需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把好质量关,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因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九、违约责任(不允许负偏离)

(一)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 后服 务的;

3.中标人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中标人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4.中标人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中标人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5.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五)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六)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八)本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十、其他事项

(一)报价要求:响应人报价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规定的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限价。响应人报价应包含投标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搬运、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理费会(若有)、关税(若有)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除非有特殊需要,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费用自理,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供应商在现场勘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在招标发布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书面正式材料与招标人联系。

(四)本次招标由学校基建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采购监督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我校杜绝任何不正当行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资金结算

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无息)。招标方在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给货款总价的95%,剩余5%货款作为一年无偿维护的保证金。一年后没有发现质量等问题,招标方付清所有余额(无息)。如验收未能达到合同要求,中标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整改到位;或中标方在一年无偿维护期内没有及时到位,中标方均应赔偿招标方的损失。

、联系方式

招标方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大道3669号    邮政编码:351131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4—2863199   18505002231

传真:0594—2863186                             

Email:ptezzwc@163.com

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

 

附件一:莆田第二中学新初中教学楼讲台黑板采购项目清单

附件二:报价文件(格式)

 

莆田第二中学  

2021524

附件一、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