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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二中学扩建工程勘察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第二中学扩建工程勘察项目经批准进行勘察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岩海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莆田二中校园内。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59600㎡,其中包括建设2 幢12层高的宿舍楼及食堂;1栋12层高的综合楼(含千人报告厅)等。

2.3勘察费用:

2.3.1工程地质勘察最高限价=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60%)(含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一切不可遇见费等)。

2.3.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2.3.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x实物工作量x附加调整系数;

2.3.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x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2.3.5工程勘察收费以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核算。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地质勘察、施工期现场指导、监督、后续服务及签署有关文件等,本次招标含地质勘察,地质勘察内容须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地形资料进行勘察,且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5勘察周期: 20日历天(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自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通知中标人进场之日起20天内提交审查合格后的地质勘察报告供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

中标人对中间报告的成果准确性负责;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全部勘察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500 元向招标人缴纳误期违约金,工期起算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进场之日起算;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进度要求提供满足工程施工设计深度要求的勘察成果文件,钻孔点根据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平面布置,不合规定要求的孔不予计量。中标人必须负责按时无条件负责全部工程勘察,直至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勘察报告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结算及材料存档。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选应具备 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资质证书,且是本企业职工(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04月09日起在莆田第二中学官网、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4.2被邀请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32-34开间2层)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5日上午08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1000 元),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04200900分。提交地点:莆田第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第二中学官网、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第二中学

联系人:谢先生      话:13959521030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      话:0594-251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