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市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莆教安〔2020〕5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决胜战。重点突出校园欺凌问题整治,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防范和依法打击校园欺凌行为,努力营造校园及周边安全有序的环境,为全体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三、组织领导 学校调整充实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协调和组织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曾加华 副组长:林清龙 杨明越(西天尾派出所教导员、法治副校长) 彭志强 许家豪 林秀华 成 员:方继锋 黄云鹏 林 隽 陈春发 余金通 郑远平 戴建浜 蔡海涛 宋益慧 戴国梁 李俊峰 陈振珊 谢新华 吴清明 姚世兴 宋庆华 邹筱清 各班班主任 校家委会主任 学生会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由副校长林清龙任主任,保卫科科长余金通任副主任。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定和部署,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校园欺凌治理专用电话:2863155; 邮箱:ptezbwk@163.com。 四、职责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校领导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法治副校长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保卫科负责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落实保护学生责任;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政教处负责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团委会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校园社团文化活动和宣传(黑板报、征文等)工作。 班主任负责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和谐、良好班风。随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责任。 五、工作安排 (一)开展教育。政教处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内容。召开教职工会议,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的欺凌防治知识教育,正确识别欺凌行为,提高教职员工发现、制止校园欺凌行为的敏感性。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媒介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主题班会。各班级组织学生围绕“防校园欺凌,创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治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三)完善制度。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责任人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四)加强预防。充分发挥“日排查、周巡查”排查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及周边巡查工作,特别是放学时间的巡逻和查看,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防在前。保卫科要加强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公布学生求助和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加强校内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清查力度。心理健康中心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五)排查建档。各年段、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安排法治安全委员留意班级同学行为,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管理,建立档案,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帮扶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配合保卫科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六)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线索至法治副校长并配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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