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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二中青少年法律知识阅读专栏——《生命健康权》
【发布时间:2020-05-28】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生命健康权

我们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那么什么是生命健康权呢?法律为什么要保障这一权利呢?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生命健康权是我们所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每个人一出生就天然享有。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完整以及身体的生理机能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它包含三项具体的权利: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生命权,指的是公民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健康权,指的是公民维护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的权利。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权利。其中,生命权的存在是身体权和健康权存在的前提,没有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而生命权又依存于身体权和健康权,生命只有依靠健康的身体才能得以维持。

生命健康是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一切活动的起源。正因为如此,国家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及时、严厉地惩治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保护生命安全和健康,不仅是个人权利,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尽可能地保持自身身体健康,不做伤害自己生命、身体的事,如自残、吸食毒品等;我们还要热爱他人的生命,拒绝侵犯他人生命、身体健康的活动。我们要拥有强健的体魄,去参加社会活动,为国家的繁荣兴盛作出自己的贡献。

案例来说话

初中二年级的孙某在放学回家的公交车上,因为座位问题与一名成年男性乘客发生了争执。孙某年轻气盛,骂了对方几句,男乘客便产生了报复心理。随后,男乘客跟着孙某下车,然后在一个街道拐角处,用石头砸了孙某的头部,孙某当场昏迷,血流不止。幸运的是,孙某被路人送去了医院,得到了及时的救治。事后,派出所民警根据附近的监控录像抓住了那名打人的男乘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