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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各处室、各教研组: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树立典型,弘扬先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附件1: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的通知

附件2:莆田第二中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审批表

 

 

莆田第二中学

                                   2019624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树立典型,弘扬先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二年以上教龄或工龄);

 二、评选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理念,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比较突出的科学价值和社会效益,在全校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在学校建设和学校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根据优秀分配名额采取民主规范评议、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择优推荐;

2、在人选评选推荐中要向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行政领导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0%。

3、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各处室、各教研组按分配名额评选确定呈报对象,填写优秀教师审批表,于7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办公室,并予以公示;

5、领导小组综合审议审核评选材料,民主讨论确定校级优秀教师人选。

、奖励办法

(一)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莆田第二中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二)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将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和推荐上一级评选表彰资格的依据之一。

五、保障措施

各处室、各教研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表彰的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

六、表彰名额分配表
   根据莆委教[2018]44号文件精神,我校为省级文明学校,可以按20%比例确定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我校2018-2019学年度参加考核人数为320人(不含副处级干部),今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为64人(其中1名待定),经校务会研究,现将2018-2019年度考核优暨校优名额初步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序号

学科

二中籍人数

预分配的名额

1

处级干部

1

单列,不计入总人数

2

科级干部

12

教育局组织考核2

3

支教人员

1

单列1

4

语文

47

9

5

数学

45

9

6

英语

45

9

7

物理

26

5

8

化学

25

5

9

生物

26

5

10

政治

14

3

11

历史

14

3

12

地理

17

3

13

体育

10

2

14

艺术

7

1

15

后勤

12

2

16

信息技术

9

2

17

二中籍在哲理

8

2


心理健康

3

五年给一次优秀名额
2016-2017年度已有

合计

321

63+1剩余

 

 

 

莆田第二中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科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年度获奖情况


简要事迹(300字左右)


教研组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考核评审委员会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