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和《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规定,2019年春季,我校对各年级学生收取学费、寄宿生住宿费、代办费。 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初中为农村义务教育,按规定免收学费和代办费。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经2019年1月15日校务扩大会议研究,现公告如下: 1、学费:900元 2、寄宿费:175元(含安装空调的宿舍加收住宿费25元/生.学期) 3、课本费: 高一年段:134.7元,高二年段:文科82.2元、理科84.6元,高三年段:0元 4、簿籍费:20元 附:莆田第二中学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收费标准
注:1、代办费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2、所有通学生(不在学校住宿)免交住宿费,初中各年级为就近入学,不安排住宿。 3、学生缴费方式:①莆田工商行各储蓄所。户名:莆田第二中学 帐号:1405010229022063231(回单必须上缴班主任)。②也可通过微信扫学校指定的电子二维码缴费,缴费成功电子回单必须截图发给班主任。 4、莆田市物价局监督电话:12358 0594-2792141 ※友情提示: 除了以上两种缴费方式外,其他缴费方式因学校财务无法认证,一律视为未缴费。此事宜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学生需再次按上述两种缴费方式之一缴费。
校长:曾加华 2019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