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二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法制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订《莆田第二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 一、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加华 副组长:林清龙、彭志强、许家豪 成 员:薛锦宝、林景辉、方继锋、林 隽、郑远平、 周伟强、陈春发、谢新华、李俊峰、宋庆华、 吴清明、姚世兴、邹筱清及各班班主任 二、校园欺凌工作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办公室:负责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政教处:负责开展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保卫科:负责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委:负责开展关爱生命、防校园欺凌主题的相关活动。 心理室: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班主任:负责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三、预防措施 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3.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4.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5.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8.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奖惩处理措施 (一)凡学生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对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通知家长到校,留校并记过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多次教育无效情况下,予以劝退处分,义务阶段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将连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