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校务公开>> 重要事项
莆田市教育局转发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3】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莆委文明办〔2017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中,报送1-3名不同类型的人选参加下月评选,并将各推荐对象相关材料于每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szk2684685@163.com,材料包括“身边好人”推荐表(相关内容见附件12)、一寸标准近照及相关活动照片。市教育局将从中择优选取3-5名候选人报送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

(此件依申请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推荐、我评议

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莆委文明办〔201722号)

 

市直各系统、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委(工委)文明办: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开展8年来,营造了崇尚、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气氛,激发了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热情,已成为广泛发掘、大力宣传凡人善举和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平台,也是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县城区的考评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深化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凡人善举,根据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通知精神,2017年将进一步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中国好人榜”活动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中国移动公司、中国联通公司、中国电信公司协办。“福建好人榜”活动由省委文明办主办,文明风网站承办。

二、活动实施

1、开设活动平台。中国文明网为“中国好人榜”活动总平台,发动宣传、开展投票、汇总数据,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公司总部开通投票系统,各地组织当地媒体设置好人好事推荐渠道。文明网为“福建好人榜”活动总平台,发动宣传、开展投票、汇总数据。4月份起,“中国好人榜”启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投票平台,中国文明网届时将公布具体投票方式,“福建好人榜”仍然使用文明风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每月6—25日。

2、确定候选对象。每月15日前,市直各系统、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委文明办确定1-3名不同类型的人选参加下月评选的“身边好人”,将各推荐对象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ptwmb15@163.com,材料包括“身边好人”推荐表、一寸标准近照及相关活动照片。市委文明办从中择优选取3-5名候选人报送省委文明办。

3、发动公众参与。各部门、各地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网络文明志愿者踊跃参与,登陆中国文明网和文明风网站以邮件、论坛发帖等形式,或通过手机短信、彩信等方式,实名推荐、评议“身边好人”。

4、发布上榜名单。中央文明办每月底根据网络和手机得票多少,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型,原则上从高到低确定“中国好人榜”上榜人员。省委文明办按以上原则和方式每月确定10名左右入选“福建好人榜”。

5、开展现场交流。中央文明办每月在活动开展广泛、入选人数多的地方,举办2-3场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全年24场),广泛交流“学雷锋、做好事、当好人”的心得体会。各县区委文明办可结合实际,参照此项活动形式、方式,设立当地“好人榜”,广泛组织推荐评议、开展互动交流,推动活动走进基层单位、深入广大群众,形成多层次发现、宣传凡人善举的生动局面。

6、纳入测评体系。中央文明办已明确这项活动要与评选道德模范紧密结合,并纳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省已将其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区测评内容,各县区要以此为抓手,认真做好推选、核实、投票、表彰等工作。

三、活动要求

市直各系统、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委文明办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这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开展活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推荐凡人善举。要确定负责人,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事迹核实工作,确保选出经得起检验的“身边好人”。要认真筛选收集、撰写事迹突出的好人事迹。要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栏、文化墙、电子屏、公交车广告等各类载体,运用具有当地特色的文艺节目,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身边好人”感人事迹,营造学雷锋、学道德模范、学“身边好人”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帮好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2017年330


附件1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候选人事迹材料填写规则

 

    事迹材料的第一段必须为事迹简介,包括好人姓名、职务、事迹类别、事件简要信息等,不超过70个字符。填写不规范或超过70个字符的,视为无效,即取消该候选人评选资格。

    【例】

孙彦芹,山东寿光营里镇西道口村人,孝。25年如一日照顾持有一级残疾证全瘫45年如今健在的88岁婆婆,曾被评寿光好人,德行人人称颂、有口皆碑。

此规则于20145月起生效,请务必严格遵循。

 

 

 

根据中央、省文明办精神,自2017年起,身边好人推荐表格进行如下规范:1、推荐人选的事迹统一使用“仿宋字体,四号字”,字数不超过1500字。2、事迹前必须要有一个“事迹简介”,字数不超过70字。3、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在每个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市委文明办邮箱(ptwmb15@163.com),联系人:张国节,联系电话:2613600

 

 

附件2

 “身边好人”推荐表

 

  莆田  (市)                           2017  

 

姓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单位

职务

 

文 化

程 度

 

推荐类型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诚实守信□敬业奉献 □孝老爱亲

 

 

 

 

 

 

    

是否作为道德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线索:□是  □否

注:用■表示“推荐类型”和“报道线索”    (本表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