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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单位(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项目,并提前做好规划和工作安排,利用好每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的机会,为单位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