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有效防范非法入侵校园事件发生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督导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非法入侵校园事件发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学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2月4日
附件 转发国务院督导办关于进一步加强 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非法入侵 校园事件发生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高校,厅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非法入侵校园事件发生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从《通知》通报的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学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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