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第二中学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以公开招标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PTHS2016151-1 二、项目名称:计算机机房改造、高清探头改造、六门学生书包柜等项目 三、采购人:莆田第二中学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合同包一~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投标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司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 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30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答疑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7:00时之前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下午15: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七、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合同包一13.6万元,合同包二13.6万元,合同包三8.8万元。投标人应提交保证金为合同包一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14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合同包三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于2016年11月24日更改,详见附件:澄清更正公告)。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到帐为准。 八、履约保证金合同包一、二、三为3000元,签订合同前按学校要求缴纳,等所有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2.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答疑时间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十一、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 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采购人:莆田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余老师13859808802 监督电话:林副校长135159279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 王 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公司邮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第二中学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2016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