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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5】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各处、室、教研组、年段: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我校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莆二中[2012] 63号文件《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决定评选2012-2013学年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登入校园网下载并填写《莆田二中2012-2013学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于2013911日前交至学校保卫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学校保卫科邮箱:ptezbwk@163.com

    同时,请各位教职工继续做好2013-2014学年我校的平安先行学校创建相关工作,我校拟在20149月评选2013-2014学年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具体方案见附件2

     附件1:《莆田二中2012-2013学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附件1

莆田二中2012-2013学年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学历

 

推荐部门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主要事迹(150字以内)

 

 

 

 

 

 

 

 

 

推荐部门

意见

 

                                         

保卫科意见

 

                                         

平安先行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意见

 

       

             

 

附件2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年段: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我校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3-2014学年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 评选人数:20

2、 评选范围:所有教职员工(含临时工)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踏实肯干,钻研业务,在本职工作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积极主动投身学校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

4. 服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不推诿、不拖拉;

5.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学校相关部门责任人,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

6. 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效果显著;

7、认真学习相关法规,积极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相关法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 对学校布置的创建工作敷衍了事、思想不重视的;

2. 值班、上课组织不力,学生散漫的;

3. 所带班级学生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4. 诉讼请求不走正常途径等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行为的;

5. 散布消极的、影响团结、影响学校声誉言论的;

6. 参与赌博、非法组织等社会丑恶现象;

7. 发现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坐视不管的;

8. 所负责的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评选程序

1、各处室、年段、教研组根据评选条件,于201495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被推荐人填写《莆田二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14910前交至学校保卫科,同时报送电子稿至学校邮箱: ptezbwk@163.com

3、学校组织评议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表决通过后予以认定、表彰。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行宣传发动,使大家明确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积极投入到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来。

2、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报的事迹材料必须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凡伪造集体、个人事迹,骗取荣誉或隐瞒严重错误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查处。

 

 

莆田第二中学

201395